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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斗地主”也要注意把握地点和限度

2015年01月30日 17:30来源:爱玩科技 编辑:Young

日常生活中,斗地主这款湖北人发明的棋牌游戏可谓是最常见的休闲游戏方式了,几乎什么地方都能有一大帮拥虿。为了增加游戏乐趣,也都通常会带些彩头,可千万别以为这无关紧要。今日,源自广州的一则新闻再次给人们打了预防针。

2013年12月9日11时许,阿强与王某某、陈某某,在广州火车站西广场出站口附近空地上“斗地主”。三人约定一把输赢2元,遇“炸弹”则翻倍。在打牌过程中,民警到场,将阿强三人抓获,民警从阿强身上查获257元,从王某某身上查获人民币26元,从陈某某身上查获人民币126元,并缴获扑克牌一副。次日,民警决定对阿强拘留三天,并没收他身上的257元。

此案一审中,公安方面认为,阿强在广州火车站广场公开赌博,并直接用现金计算输赢,引起他人聚集围观,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妨害社会管理。于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拘留三天,并无不当。一审之后,法院认为公安作出的处罚合法合规。阿强败诉,遂上诉至向广州中院。

此案二审,公安方面坚持一审答辩意见,而阿强则坚持其有正当工作,不靠打牌赚钱。阿强还提出,公共场所是可以娱乐的地方,没有规定不能打牌。法院查明,据阿强三人的询问笔录,阿强三人是熟人关系,是在聊天的过程中临时起意“斗地主”的。他们共打了两把,阿强输了2元,王某某赢了8元,陈某某输了6元。依据这个事实,法院作出了与一审截然相反的判决。中院判处公安分局撤销行政处罚、退回所缴赌资,并依据职工日平均工资,赔偿阿强被关三日造成的损失600多元。

什么情况下,赌博会被行拘?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聚众赌博、开赌场、赌资较大等情形,被视为犯罪。反之,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等,不以赌博论处。

至于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则要看具体的赌博情形是否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赌博行为达到行政拘留基本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必须以营利为目,二是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赌资达到较大以上。

“赌资较大”如何界定?

如何界定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赌资数额较大怎么算?据法律人士观察,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判定赌博行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考虑两点,一是赌局的大小,二是赌局是临时起意还是固定设局。此外,参与者是否具有正当工作等因素也会作一定的考虑。

另外,我国目前的法律对“赌资较大”尚未明确细化。现有判决显示,法院一般根据合理性原则,根据各省市的经济情况综合判断“赌资较大”的界定。也就是说,同样的赌资数额,在经济发达的省市可能不被认为“赌资较大”,而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则有可能被认定。

现在网络棋牌游戏高度成熟,手机棋牌游戏也早已进入大众的生活范围,手机斗地主本身占用网络带宽和流量很小,不仅不用担心凑不够人来斗地主的问题,更不用担心上面所面临的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等烦恼。一些游戏平台更推出了免费斗地主比赛游戏,玩游戏不仅免费还能拿奖品。手机斗地主也推出了单机版,人机对战,就连流量也省了。

与人斗,其乐无穷,但一定要把握好地点和限度。。。

(编辑:Young)